- 控制台 退出
免费注册 登录
备案问题 > 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前置审批
指利用摄影机、摄像机、录音机和其它视频音频摄制设备拍摄、录制的,由可连续运动的图像或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视音频节目。向当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,并提交书面材料,符合条件的,予以颁发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》。
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,可直接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。
客服热线:4001886560